银行经理勾结中介 帮客户“零首付”购房

2016年03月22日 15:23:00 | 作者:孙艳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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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问最近什么最热,那一定是楼市。面对越来越高的房价,那些无法凑齐首付款的刚需购房者是心急如焚。于是,个别银行的客户经理和中介就联手做起了帮人“零首付”的非法勾当,并从中收受贿赂。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公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小吴去年在苏州新区找到了一份工作,考虑到出行方便,就准备在公司附近买套房,于是,她就找到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因为首付款不够,中介告诉小吴说,如果诚心想买房子,可以零首付购买这套房子,他们在银行有朋友能帮忙。通过中介的王某,小吴认识了苏州新区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顾某。在将材料交给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后,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贷款就顺利地批了下来。最终,小吴顺利地买到了房。那么银行和中介是如何帮客户做到“零首付”的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盼盼介绍说,假如房子价值是100万,但中介和银行客户经理会把房价做成140万。通过140万来进行放贷,就可以把客户的首付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

  也就是说,通过高估房价,和卖家签定虚假合同,银行客户经理顾某就能帮助客户实现“零首付”。而在此过程中,中介和顾某还帮助客户伪造工资流水单、收入证明来抬高客户的信用等级,保证贷款的顺利发放。去年年初,有一家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在社会上发现有该公司的收入证明,上面盖的是假章,警方侦查后其源头最终指向了顾某。经调查,顾某伙同中介,私自刻制并使用了多家公司的公章,其中还包括顾某所在银行的假章。

  经法院审理查明,顾某在任职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伪造公司印章,替别人做假材料,收受多名中介工作人员贿赂90余万元。近日,虎丘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判处被告人顾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3个月。涉案的多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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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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