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22日8时30分许,镇江交警支队民警在黄山南路庄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轮滑车由庄泉路由南向北行驶而来,民警立即上前予以查纠。经查,该驾驶人张某,四川人,来镇打工。近日在网上以3000元的价格购得轮滑车,他并不知道该车可不可以上路行驶。民警对张某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根据《江苏省交通安全安全条例》的规定,在江苏省范围由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办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而张某所驾驶的轮滑车不在登记办牌范围内,因此驾驶该车上路属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暂扣处理。张某接受民警的处罚和教育,表示将杜绝今后再这样出行。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一定要问清楚可不可以办牌,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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