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北京的王光宇与董珊珊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新婚后,董珊珊开始遭受家庭暴力。每次王光宇打完妻子,又会求妻子给他改正的机会。然后又威胁不许报警,不许告诉家人同事,不许离婚,否则董珊珊的家人同事都不会好过。2009年3月,在一次离家出走后,董珊珊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她经常遭受丈夫殴打。
然而,丈夫的暴力并未就此被制止。2009年8月5日,董珊珊遭遇了最严重的一次殴打, 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从董珊珊第一次向家人吐露遭遇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她及家人曾先后8次报警。各派出所也都有反应,但给出的答复几乎都是:“就算离婚,现在还是夫妻,不好管”。

家庭暴力多年来一直被视为家务事。 “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执行难点,让家庭暴力成为了社会长期的隐痛。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25%的女性在婚姻中曾遭受家暴,包括侮辱谩骂、经济控制、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性生活、冷暴力等。每年40万个解体家庭中,约有25%缘于家庭暴力。过去,执法机关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家庭暴力定位于“家庭”范畴,基于不应过度干预私人家庭生活的原则,公权力对此类受害者的保护具有明显的滞后性,通常只是在家庭暴力上升为刑事案件时,才可能强有力地介入。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家事”立“国法”,将会为家庭暴力现状带来哪些改变?能否让家暴现象减少?对于生活在紧张、恐惧、无助中的受害者来说,又该怎样运用新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晚22:30 《德行天下》与您探讨,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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