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签完合同要加价!买卖双方对簿公堂

2016年03月03日 19:25: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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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的房价是蹭蹭的往上涨,这也给一些房屋买卖带来了想不到的变数。南京市民崔先生在买房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且也和买房人、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但就在他办理购房贷款的时候,卖房人却不愿意按照合同履行,提出了加价的要求。双方因为这个事闹上了法庭,今天上午开庭。

  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南京市民崔先生从去年开始决定在市区买套房子,看来看去,他选中了河西苏宁睿城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崔先生在2015年10月11日和卖房人、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的《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该合同约定,房款总价370万元,除定金外,分三期支付。

  南京市民崔先生介绍,按照规定是先交定金10万,然后在帮助对方去把解押权解押之后,大概在去年的11月15号之前,再把首付款付给他,然后再去银行把贷款贷出来 贷出来之后,对方去办交付过户, 过户完了就在去年12月底之前相当于是全部了结。 崔先生按约付了定金,也顺利的付了70万元,帮助对方办理了房屋解押手续,但是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却出了问题。

  南京市民崔先生介绍,对方也去银行签字了,但是签了一半说少带证件就出去。但再也没回来。 崔先生以为对方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当时也没有太在意,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大吃一惊。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对方就在这一个星期里面不断提出要加价,首先提出要加15万,在一天之内提出15万觉得承受不了,然后准备再跟对方协商的时候,却说要加价到40万。崔先生觉得这样的加价让他接受不了,他和中介都多次找卖房人协商,但是双方都没有达成共识。

  南京市民崔先生介绍,如果说确实不愿意卖房子,那应该把房款退还,可以趁市场还有比较便宜的机会买其他的房子,但房主他既不同意解押,也不同意退款。不得已,崔先生于2015年12月将卖房人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今天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周某并未出庭,他的代理律师称,周某之所以不愿意履行合同,主要是因为对房价不满意。觉得当时签合同时房价就是低的。

  在法庭上,周某的代理律师称,除了房价不满意,周某之所以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还因为买房人崔先生违约在先。卖房人代理律师介绍,根据合同的约定,定金应该付15万但是只付了10万。第二个根据合同的约定 他首付款应该一直要付到110万。卖房人之所以会认为定金是15万,是因为在这份《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中,原来有一个意向金的约定,该条款约定,崔先生为了表示购房的诚意,在合同签订时应向中介公司支付5万元意向金。如果卖房人也签订了这份合同,也就是说同意卖房,则崔先生同意将这5万元意向金作为定金,由中介公司转付给卖房人。在卖房人看来,这5万元应该是在合同约定的10万元定金之外,另外付给他的一部分定金,也就是说,定金总额应为15万元。但是这个说法,买方的崔先生和中介公司都不认可。 而卖方人说的110万首付款没有付清的问题,崔先生认为,合同约定首付款的支付期限是2015年的11月15日,但是在此之前,卖方就已经开始要求加价,不愿按合同约定卖房,所以他当然不会继续支付首付款。经过审理,法庭在今天并未对该案作出判决,随后也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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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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