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除夕夜是万家团圆的时候,可常州市民刘女士一家却在当晚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正在亲戚家吃年夜饭的他们,突然接到电话、说家里面失火了。等刘女士赶快回家一看,家中已经是一片火海,损失惨重。那么,这起火灾到底因何而起,谁又该为此负责呢?
2月7日晚上7点20分,常州消防支队光华路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常州市天宁区江南经典花园2栋7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4名消防战士赶往现场,当时火势猛烈。
救援人员用水枪在外围直击着火点,同时,铺设水带上楼,破拆房门后进入扑救。大约25分钟后,这场大火终于被扑灭,但室内已经是一片狼藉。这起除夕夜的火灾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2月1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常州江南经典花园小区,见到了户主刘女士。刘女士说,除夕当晚,他们去亲戚家吃饭了。当晚7点10分左右,突然接到楼上邻居打来的电话。
火灾过后,刘女士家里一片凌乱、损失惨重。刘女士说,她的儿子在2013年刚刚结婚,自己用了毕生积蓄给儿子买下了这套住房、并进行了装修,没想到如今却付之一炬。
刘女士说,自己出门时特地检查了家里的水电气,并没有发现异常。那么,这起火灾到底是因何而起的呢?记者随后来到了常州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几天的调查,他们怀疑这起火灾与除夕夜燃放烟花有关。
原来,刘女士家的阳台是露天的,没有封闭。他们离家外出时,阳台上还晾晒着布玩偶。当晚,应该是有飞来的烟花点燃了玩偶,随后又一路蔓延、从阳台烧到了室内。刘女士事后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由于没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要想挽回损失,必须找到点燃烟花的肇事者。在记者的陪同下,刘女士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调出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在火灾发生之前,刘女士所处的二栋楼前的确有人刚刚燃放了烟花爆竹。
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物业管理者是否要担责呢?记者了解到,陈女士所住小区是一个小型小区,住宅楼仅两幢,由于前物业撤离,目前是由街道牵头,临时组建的管理组负责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组负责人王主任表示,他们已经尽到了告知业务。
事实真的如此吗?刘女士表示,在这起火灾中,管理组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除夕当晚、当消防员冲到7楼,打开消防栓准备救火时,消防栓里竟然没有水。而记者也发现,在火灾发生七天后,这栋居民楼内的消防栓仍然是无水状态。
消防部门表示,这个小区在2009年交付时,是通过了消防验收的。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是后期维护不当造成的。常州市兰陵街道消防办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个小区在消防水池,消防管道上均存在严重问题,目前已经勒令对方进行整改。
工作人员表示,具体责任如何分担、要等到调查结束后才能确定。记者了解到,目前民警已经调取了现场监控,并拿到了小区居民名单,将会逐户寻找目击者,以最终确定肇事者。法律界人士表示,就刘女士家的遭遇来看,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的确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但想要像高空抛物事件一样、起诉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以要求共同承担责任的做法却并不可行。
记者从常州消防支队了解到,常州目前施行的是“有限开禁”的烟花燃放政策,每年春节,都会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这些事故后期维权往往困难重重。今后是否会像南京那样、完全禁放烟花爆竹,还有待于当地政府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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