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场所的内部停车场,一般是给员工或者顾客提供停车服务的,因为没有物价局批文,禁止对外营业。但昨晚6点钟左右,在南京市竹山路1200号附近,一家内部停车场的保安,为了赚点烟钱,允许其他车辆停放,最终因为提供不了收费发票,引发了纠纷。
停车场保安拿不出收费发票,胡先生于是拒绝付钱,双方发生纠纷,最终报警求助。见民警过来,保安徐师傅一再解释,他们这里是内部停车场,一般不对外营业,这一次是个误会。 既然是内部停车场,胡先生又不是前来消费的,那么为何还让其停车,并且收取十元停车费呢?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保安徐师傅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他和同事觉得,今晚停车场比较空,胡先生又刚好来停车,索性私下里收点费用当烟钱。
谁知最后,问题出在了收费发票上。在了解情况之后,民警对徐师傅和同事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胡先生刚刚进来,还没有停放,便让其直接离开。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