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春节《禁放令》发布!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01月20日 18:27: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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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月20日)下午,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从即日起到2月底,春节期间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将部署开展,重点打击整治私贩私运私储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据了解,2016年南京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与去年相同:全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区全部区域,以及栖霞、江宁、浦口、六合区部分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禁放令》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都将予以严查。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介绍,个人违法燃放处罚500元,单位违法燃放处罚一到五万元,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2015年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4万余人次,依法收缴非法劣质烟花爆竹6500余箱,查处违规燃放行为76起,处罚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违法人员97人,有力地维护了禁放秩序。

  南京警方表示: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奖励。即日起,举报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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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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