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12月13日)荔枝新闻网友在六合滁河边看到一小伙子正在背着一个电瓶在河边电鱼。在和当事人交谈中了解到,电鱼工具是自己用电瓶车电瓶做电源进行改装,再用一些电线将两根竹竿连接起来,一根接正极,一根接负极。竹竿顶端还设有一渔网,把竹竿放在水里面同时放电,强大的电流把鱼打昏,然后用渔网捞上来。

这种电鱼方法不但违法,而且还有很大危险。曾经就有人因在水下电鱼遭到触电身亡。对此情况,荔枝新闻网友向有关部门反应。有关部门表示,如今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鱼政部门执法更严格,电鱼者的机会不多了。电鱼者一般选择休息日或者早、晚出来。他们表示,电鱼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者,相关部门给予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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