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律援助中心为多省农民工讨薪10万元

2015年11月17日 10:33:00 | 作者:扬司轩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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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某等8名原受雇于某铝业有限公司的工人,发放了拖欠工资,此讨薪案件,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终于顺利结案。

受援人龙某等八名员工分别来自贵州省、安徽省及江苏省的不同市县和乡村的农民工,其中六人是来自贵州省少数民族的偏远山区。2013年春节后,扬州某铝业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不仅还不起拖欠的外债,而且累计拖欠申请人龙某等八名员工工资合计为十万余元。

工人们集体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并出现闹事的苗头,镇政府司法所及时与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希望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2014年10月24日,该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此案件。

律师立即研究讨论该案件,分析该案的难点在于,一是该公司已停业,负责人外出逃避债务,员工担心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二是员工来自不同的省份,法律意识淡薄,易产生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三是该公司现有资产难以完全偿还所欠债务;四是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针对这些难点,承办律师接受该案件后,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处理该事项的人员联系。在了解到其他债务人已经采取查封公司资产的情况后,及时与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联系,并按照程序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公司资产在未满足职工工资的情况下,被其他债务人处理掉。遂后,承办律师迅速准备材料,收集整理证据材料,经劳动仲裁、诉讼、强制执行,拖欠已久的工资终于回到工人手中,艰难的讨薪之路圆满走完。

目前已接近年关岁末,正是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结算的高峰期,也是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易发期,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在全区开通“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优先办理该类讨薪案件,一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快速受理并给予援助。并联合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建立了“农民工讨薪”快速受理办结机制、部门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和“农民工讨薪”案件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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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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