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记者今天(11月13日)获悉,近期,金湖县部分农民拨打金湖县“12348”法律服务平台,反映在县城某种子经营部购买了未审定的杂交稻种子,种植时出现抽穗结实期“颖壳不闭合”现象,造成严重减产,咨询如何依法维权。
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购买的种子不知是否经国家审定时,要求销售商出具发票,发票上要确保“五有”。即:有种子品名、有重量、有价款、有购买时间、有销售单位名称。种植时要保留好种子包装袋或宣传资料。
二是种植生长期如果发现种苗枯萎死亡或扬花期颖壳不闭合等现状,应立即向县农业执法部门反映,查实该种子是否经过国家审定。
三是种子属未审定品种在预见造成损失时,必须在收割前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根据双方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销售商拒绝赔偿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测产等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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