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浦口区营盘路,有一家长期生产年糕的企业,向南京部分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供货,每天的生产量都在两吨以上。但是有知情人反映,这家企业并不具备生产资质,而且还违规向年糕中添加防腐剂。
从5月初开始,荔枝新闻记者先后四次来到浦口区营盘路,对这个大型厂房内的年糕生产企业进行调查走访,虽然能听到机器声音,但是由于厂房始终大门紧锁,地势又相对特殊,我们无法查看其具体的生产状况。随后,记者购买了产品样品送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两天后,检测报告出炉,显示企业生产的年糕中含有一种叫做脱氢乙酸钠的物质,含量为0.38克每公斤,脱氢乙酸钠,又叫一水脱氢醋酸钠,低毒,有较强的抑菌作用,可以用作部分食品的防腐,但严禁在年糕之类的粮食制品中使用。
随即,记者将检测报告呈送主管部门。6月8日下午,浦口区质监、公安等部门对这家企业进行突击查处,见到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立刻跑到厂房,把大门锁了起来。
关起大门之后,女子对里面的工人说了一些什么,在警方的催促下,直到两分钟之后,大门才被再次打开。记者看见,企业的年糕生产区污水横流,大量年糕正在制作过程中,旁边的空地上,堆放着上千斤已经生产出来的年糕,但经过多次搜索,执法人员没有发现跟脱氢乙酸钠和相关物品。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企业负责人表示,它并没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也是合法经营。
执法人员调查后表示,这里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小作坊,已经达到工业化规模,从目前的手续上来看,这家企业并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涉嫌非法生产。
随后,执法部门要求这家企业停止生产、接受调查,并对企业生产的年糕进行抽样检测。最新检测报告显示,这家企业6月8日生产的年糕中确实含有脱氢乙酸钠成份,年糕粉中脱氢乙酸钠含量为0.69克每公斤,年糕条中脱氢乙酸钠含量为0.41克每公斤。
南京市浦口区质监局监察大队叶大海表示,2012年在浙江温州,一家企业就因为在年糕中非法添加脱氢乙酸钠等食品添加剂,企业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而南京浦口的这家企业,如果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企业负责人同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除没收非法所得和相关物品之外,还将面临最少5万元的罚款。我们希望,这种昧着良心做食品的企业,能够得到应有的惩处,对于具体的处理结果,我们也会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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