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公务员每月到房产公司领钱

2015年02月12日 15:59:00 | 作者:天天向上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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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县市民举报,说当地财政局一名公务员每月都从房地产企业领工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显示,一个名叫陈伟的人从徐州利邦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了多个月的工资,工资数额有3000元、3500元不等,另外还有一笔1000元的过节费。据举报人透露,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从2011年,徐州立邦房地产公司成立至今,陈伟领工资的现象就一直存在,虽然表面上陈伟是作为徐州利邦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在领工资,但实际上陈伟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当地财政局的一名公务员。

丰县财政局党委书记王明艳向记者证实,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所对应的照片正是他们局里票据室的一名办事员。

举报人透露,陈伟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之所以能在房地产公司领工资,是因为他的哥哥是丰县工商局局长,此外,陈伟母亲是徐州利邦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011年公司成立时出资500万元。

举报人:“陈伟的母亲原来在我们丰县酱菜厂工作,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她哪有500万,500万从哪里来的?”

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丰县财政局党委书记王明艳表示,针对市民举报的情况将由纪检监察室进行核实。如果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媒体公布,此外,如果问题严重,涉及到陈伟及家人的违规违纪行为,他们将及时向县纪委反映,并尽快拿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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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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