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中旬起,江苏省物价局、旅游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宾馆酒店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全省各级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000多人次,重点对全省1300多家星级酒店宾馆、快捷连锁酒店(分店、加盟店)进行了检查。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已有602家宾馆酒店因明码标价不规范、被现场纠正,对严重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
查出的主要问题:
1、商品价格、服务收费不明码标价。个别宾馆大厅前台不公示客房住宿价格、加床费;部分商品、娱乐服务项目、菜肴酒水价格不明示,对顾客随口报价,价格纠纷争议时有发生。
2、存在漏标、错标、乱标等现象。部分宾馆酒店商品标价签只标注品名、售价,产地、规格等主要内容不齐全;有的经营者敷衍图省事,仅用打码机打个价码在商品上一贴了之;有的酒水饮料标价牌不标明计价单位,菜肴标价没有标明主、附料份量,对服务质量产生影响。
3、不按照结算价格标价,存在标价虚高现象。少数宾馆酒店住宿费标价长期不换,标价与实际结算金额相差较大,商品价格信息变更不及时,存在虚高标价的嫌疑。
4、个别商家促销用语不规范。个别社会餐饮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时,利用一些不规范的语言,诱导消费者交易,存在短斤少两、质价不符、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
5、存在虚假折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违法行为。部分宾馆酒店在旅游淡季,客房住宿进行促销打折活动,给予消费者的优惠价格的基准价是其水牌价格,而该价格远远高于其实际成交的价格。
这期间,省物价局联合省旅游局对南京、常州、扬州、连云港市等8个市18家宾馆进行了督查,其中发现扬州迎宾馆、连云港市云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常州市明都大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上述2家酒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责令其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对常州市明都大饭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双十一即将来临之际,省物价局于11月5日至9日分别约谈了大型网络电商苏宁易购、电视购物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平面媒体现代快报快团购、扬子晚报扬子易购、南京晨报好购等经营单位,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要求相关经营单位:一是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二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三是杜绝欺诈,诚信经营。各经营单位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省物价局表示,欢迎广大的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电子商务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或向价格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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