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宾馆酒店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宾馆酒店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促进旅游等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省物价局、旅游局联合下发《省物价局、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宾馆酒店明码标价行为监管的通知》,于2014年6月中旬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宾馆酒店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全省各级价格、旅游主管部门重点对全省1300多家星级酒店宾馆、快捷连锁酒店(分店、加盟店)进行了检查,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违法轻微的602家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纠正,对严重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查出的主要问题:
1、商品价格、服务收费不明码标价。如个别宾馆大厅前台不公示客房住宿价格、加床费。
2、存在漏标、错标、乱标等现象。部分宾馆酒店商品标价签标注品名、售价、产地、规格等主要内容不齐全;有的经营者敷衍图省事,仅仅用打码机打个价码在商品上一贴了之。
3、不按照结算价格标价,存在标价虚高现象。少数宾馆酒店住宿费标价长期不换,标价与实际结算金额相差较大。
4、个别商家促销用于不规范。个别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利用不规范的语言,诱导消费者交易,存在短斤少两、质价不符、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
5、存在虚假折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违法行为。
期间,省物价局联合省旅游局对南京、常州、扬州、连云港等8个市18家宾馆进行了督查,其中发现扬州迎宾馆、连云港市云台宾馆存在违法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常州明都大饭店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上述2家酒店违法明码标价规定行为责令其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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