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人坐拥别墅?记者调查没这回事

2014年10月31日 19:16:00 | 作者:属马的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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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梅园新村42号民国别墅,最近因为高价出售吸引了大家的眼球。今天,这栋别墅,再次成为了网民关注的焦点,因为在南京市住建委保障房申请公示名单中,一名通过审核拿到了廉租房的申请人,住址就是梅园新村42号,于是,问题就来了,申请廉租房的人怎么还能住在天价别墅呢?

今天,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京玄武区梅园新村社区,之前以4500万元出售的天价别墅就是眼前的梅园新村42号。也是在今天,有网友在网上爆料说,在南京市住建委2011年对外公示的江南8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公示名单中,申请人张某的住址就是这里。于是,该网友质疑,梅园新村别墅区都是独栋,居住人是不是就是房屋产权人?如果居住人就是产权人,那么,在有这么一套天价别墅的同时,为何还能在当年申请到廉租房呢?

记者首先找到了梅园新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说,梅园新村42号别墅性质比较特殊。以前这个小楼是个人的,早些年的时候被国家收回来了,当成公房分下去了,他可以分给好多户,你说的这个人可能是其中的一户。

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别墅先收归国有,按公房分配,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别墅原户主,将房屋收回的情况,在梅园新村里还有不少。也就是说,网上反映的张某,很可能是承租户。记者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查到了曾经住在梅园新村里的住户。他们都是以租房的形式在此居住,但是这些人里面,没有网上爆出的申请到廉租房的张某。

记者查看以前登记的资料,这里登记的是9个人。都是住42号里面的,没有张仲辰这个人。

梅园新村社区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流动人口在变化,现留存在社区的住户名单,是2012年之后派出所提供的,而按照廉租房申请名单的公示时间是2011年,很可能在2012年的时候,这个张某已经从梅园新村42号中迁出。于是,记者找到了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政策督查处的工作人员帮记者调出了张某的档案。档案显示张某从2005年起靠吃低保生活,户籍所在地是利济巷,当时,在梅园新村42号租住了一间15平米不到的房子,租金每月300多元,完全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而记者从房产中介公司也了解到,目前,梅园新村42号已经倒过一次手,现在这处房产归一个民营企业老板,由于4500万元出售价格一直无人接手,只好再次对外出租,至于出租做何用途,暂时不得而知。

这个事还真是够吸引眼球的,4500万的房子,曾经的住户拿到了廉租房。现在调查清楚了,但是,我还想对发帖的网友说一句,社会监督不是不可以,但是在监督的过程中,理应注重他人隐私的保护,而想节目中这位网友,直接将别人的真实姓名公布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欠妥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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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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