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着国庆长假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笔者自驾走G40沪陕高速去了安徽毫州、合肥等地旅行。然而,在江苏和安徽境内途中看到有不少摩托车也上了高速公路“噌免费”。这些摩托车多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也有一些摩托车在其它车道内与正常行驶的汽车同行,更有甚者在车辆中穿行,令人提心吊胆,这不仅干扰了高速公路正常的行车秩序,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也为自已和它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
摩托车属于设计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以下机动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四章第五节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对于违法者,交管部门可对驶入高速公路的摩托车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因此,笔者呼吁摩托车驾驶员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法律法规当儿戏,切忌盲目将摩托车骑上高速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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