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日期的计算 国内国外品牌表现两重天

2014年03月04日 17:42:00 | 作者:孙茂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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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消法出台,给家电三包期带来的变化,牵动了每一个消费者,怎样算三包期,怎样维权,成为每个消费者热议的话题。昨天,江苏省家电维修协会发布关于家电三包期内的2013年全年的投诉状况,据家电投诉热线400-8815-315和微信“家电315”平台,反应去年共接到“三包期”内投诉4120起,进口品牌2884起,占70%。主要反映按发票日期算三包期,消费者不能接受。而进口品牌更是机械地严格按发票日起计算,多一天都算过保维修,导致投诉上升。

市民占女士买了台某一进口品牌的大彩电,的那是由于家里装修,它三月以后才开始拿货使用,后来彩电出了问题。商家说已经很超过了三包期一个月,不能免费维修。而张女士坚持认为,自己实际的使用期并没超过三包期。省家电维修协会秘书长徐学录对此介绍,接到投诉后, 他们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反复协商:

“经过我们做工作以后, 厂家只能做出“让步一半”的价格。”

据了解,现实生活中,从开票到实际使用日,通常都会有个空白期。过去,这个空白期是计入三包期的。但是新《消法》中明确规定,3月15日以后,不再按照开票日期算起,而是要从装修或者交付之日算起。徐学录说,这一点,国内品牌已经在改变,而进口品牌目前还无动于衷:

“近几年我们也跟国内厂家协商,创维、海尔、长虹、康佳都很同意,“从安装之日起计算三包期”,这样就有效地推动了人性化服务。而进口品牌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他一旦出现投诉情况必须要层层上报总部审批。进口品牌只要超过1、2天,都不会算三包期的。”

家电维修是个专业活,其价格存在隐蔽性。以前,碰到“明明100元就可修好结果却收了300元”的情况,消费者只有吃亏。新《消法》对这种欺诈情况加大了处罚力度:

“比如说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说这个东西坏掉了,但这个东西没有坏,本身这个维修时200元,他收了300元,一旦投诉取证属实,那就要处以三倍的罚款,不是罚300元而是维修款的三倍900元。但比如说,他修的是100元,三倍就是罚300元,那是不足500元的话,就要按照500元计算,新《消法》第55条有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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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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