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空调几乎已成为夏天不可缺少的一件家用电器,但空调外机的安装不可随意,否则就有可能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今天(6月29日)记者获悉,日前,常熟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空调外机安装不当而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邢某和徐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住在楼上的邢某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徐某家阳台上方的横梁处,且选用的空调架太长,导致空调架的两根竖立支架超过横梁下方一定距离,导致住在楼下的徐某无法在阳台安装防盗窗。自2018年起,徐某多次与邢某及小区物业公司沟通,但邢某均拒绝予以配合,双方因此产生矛盾长达四年之久。今年年初,徐某起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要求邢某移除阳台上方的空调架。
该案开庭后,承办法官于当日到现场进行勘察,组织原、被告双方及物业公司到现场了解情况。物业公司表示,因空调外机纠纷得不到解决,徐某一直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通过沟通也无法解决。
法官提议,邢某可更换较小的空调外机支架,减少对楼下住户的影响。但邢某则表示,自己家的空调外机较重,小支架支撑力不够,楼层较高会有安全隐患。法官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分析,劝解双方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协商处理。最终,双方同意共同出资,将空调外机移至其他位置安装,但就出资的比例仍然有争议。
第一次现场勘查后,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就出资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邢某出资700元,原告徐某出资200元,雇佣吊机进行作业,将空调调整至合适位置。挪机当日,法官再次来到现场,全程参与。双方当场付清钱款,达成和解,徐某当场出具了撤诉申请书,多年邻里矛盾得以解决,双方均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
法官表示,《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连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安装空调外机时,应当注意邻里沟通,避免对周边邻居生活造成不便影响。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