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鱼”对生态环境危害极大,被法律明令禁止,却总有人铤而走险。近日,扬州市宝应小官庄镇袁某等三人相约电捕鱼,结果把自己“捕”入了法网。
近日,宝应小官庄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当地李庄河上,有三名男子带着电瓶等工具,正在电捕鱼。民警立即前往调查。
在现场,民警看到,河面上漂着一艘水泥小船,载着三名男子。其中一人划着桨,另外两人正用工具电鱼。民警立即喊话制止,待三人上岸,人赃俱获。
经查,袁某三人当天电捕鱼获有二十多斤,很多是仅一指长的小鱼。据领头的袁某交代,他们三人是好友,当天临时相约捕鱼回去吃。电鱼工具是三人私自改装的。
民警介绍,单船非家庭成员三人以上非法捕捞,就算得上情节严重。目前,袁某等三人已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正移诉至宝应县检察院。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扬州台/姜超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