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底,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废弃的宕口堤上,突然被偷倒了两万多吨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对苏州西山岛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今天(12月20日)上午,这起事件的偷倒允许方: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韩建林和基建科科长张斌,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31日至6月间,昆山市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陆小弟在经过时任戒毒所副所长韩建林和基建科科长张斌的同意后,将用于填埋鱼塘的建筑垃圾卸载,并堆放在太湖强制戒毒所区域。被告人韩建林和张斌未经审查,便同意在空白的接收土方证明上加盖戒毒所的相关公章 ,并放任该证明的随意使用。
当发现他人将建筑垃圾运至戒毒所码头时,被告人韩建林不仅对该行为不予制止,而且擅自同意他人将建筑垃圾放于戒毒所的码头,且对之后他人持续运来的垃圾持放任态度,未进行有效的监管。

案发地所在的西山岛,是我国淡水湖泊中最大的岛屿,属于太湖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全岛及周边岛屿,包含太湖西山国家地质公园,皆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域,以自然、人文景观保护为主导生态功能。垃圾堆放地点位于戒毒所内宕口堤岸,倾倒区南侧固体废物堆体直接与宕口水体相连,并且有地表水流经倾倒区域,冲刷固体废物堆体后汇入宕口水体。经检测,现场固体废物堆体中采集的11个渗滤液样品均检出挥发酚,含量均超过了标准限值。

2016年7月14日至21日期间,涉案垃圾被清运至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垃圾清运处置时经称重合计约23336.3吨,主要成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渗滤液具有毒性,且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涉案的环境污染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另因对被污染场地进行覆土复绿已产生225128.3元环境修复费用,两者共计人民币850余万元。
另查明,张斌利用担任戒毒所基建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在太湖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工程、戒毒所扩建工程等项目的建设监管和工程款支付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帮助,共计受贿人民币7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建林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韩建林作出错误决策,并指示其下属执行该决策,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张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予数罪并罚。在滥用职权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斌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斌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孙艳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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