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拟规定采血量、用血量需每月公开

2017年07月18日 14:14:00 | 作者:丁凤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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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天(7月18日)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进一步扩大了无偿献血社会参与面,加强采供血机构信息公开,提倡简化献血者免费用血的手续和报销程序等。

  近年来我省血液供应出现持续性紧缺,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我省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年均增幅10%,而供血量增幅维持在2%左右,呈现较大“缺口”。修正案(草案)适度放宽了献血者年龄,由以往的55周岁改至60周岁”,将“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修改为“每次可以选择献400、300或200毫升”,并“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及捐赠造血干细胞”。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章剑华:“根据科学实验研究,以体重为50KG的成年人来测算,总血量约为4000毫升,人体一次失血10%,即400毫升不影响身体健康。同时,鼓励增加单次献血量,有利于降低用血者感染风险。”

  为加大对献血者的褒奖,献血返还的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至“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等,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借鉴省内等一些地区的做法,新增“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等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章剑华:“通过用血费用核销信息系统能够查明献血者献血量、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在办理免费用血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无偿献血证》、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不过,血献出去了怎么用的也一直受公众争议,甚至出现了“用志愿献血者的血浆浇花”等挫伤献血者积极性的消息,为消除人们对“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献血容易用血难”等疑虑。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采供血机构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采血量、用血量和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数额等无偿献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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