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不成酒杯砸人 冲动男子被判刑

2017年04月22日 20:58:00 | 作者:李井文 朱 达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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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侯某因劝酒不成便将他人打伤,造成舒某人体轻伤,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侯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4月22日晚,侯某与舒某等人在玉山镇某KTV喝酒唱歌,后侯某因敬舒某酒不喝发生矛盾,觉得没面子的侯某用手中酒杯砸击舒某的嘴,致被害人口唇全层裂创,经医疗后,尚遗有颏部及下唇瘢痕各一处。经法医鉴定,舒某口唇部损伤已构成人体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侯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事后被告人侯某与被害人舒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

  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黎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 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 并且已经赔偿谅解 ,所以,我院对被告人侯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缓刑一年。”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自己冲动造成的严重后果,侯某也表示很后悔, 被告人 侯某 :“自己一些过失过于冲动 ,打的他人受轻伤了 ,这对我来说(教训)蛮大的 ,接下来会好好改造, 为社会做贡献吧。” 朋友聚会吃饭本应该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因为劝酒而动手着实不应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社交活动中,一定要节制不要强行劝酒,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是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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