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两点钟左右,泰州靖江市交警大队新桥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新桥镇文东村的乡村道路上发生一起单方事故,车损严重,新桥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置,在调查事件经过时,却从当事人的陈述中看出了端倪。

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肇事车辆的左前脸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路面上洒满了车辆碎片,道路一旁的两个电线杆也被撞成75度倾斜。 靖江市交警大队新桥中队指导员孙明峥:“通过现场一看,车子的撞击力都是很大的,但当时的路面情况是一条乡村小道,里面仅宽3至4米,像这个情况发生事故,我们到现场一看,有点疑惑,当时我们就找驾驶员,询问驾驶员。”

回答民警提问的是车主王某,自称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在驾车过程中接听电话时,车辆操控不当,错把油门当刹车,一头撞向了路边的电线杆,当时车上还有两名乘客,都不同程度受伤。但是细心的民警却发现,王某的陈述与现场勘查下来的结果有很多不符。

靖江市交警大队新桥中队指导员孙明峥:“通过我们的经验判断,她的车子撞击与她所讲的是不相符的,同时我们通过观察女同志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戴的手镯等都完好无损,根据车子的撞击力,应该不相符。” 带着疑惑,民警一方面把事故当事人带回中队询问,一方面走访附近群众,调查取证。经过一夜的辛苦工作,民警终于还原了事故真相。

孙明峥 :“通过说服教育,同时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这些嫌疑人终于把事实情况跟我们如实说清,最后确定是常某驾驶的机动车,女同志是顶包的。” 据王某交代,事发时肇事车辆上连驾驶员在内是4名乘客,当天中午都喝了酒,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常某便逃离了现场,车主王某是闻讯赶来顶包处理事故。
王某:“孙指导员一直在教导我,要认清法律,顶包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然后我也认识自己的错误,如实地交代他们的事情。” 驾驶员常某在昨天上午主动投案自首,王某也接受了民警的教育,目前此案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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