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开车门”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十分常见,一旦发生,就可能是惨剧。尤其是在自行车或摩托车在高速行驶状态下的情况,或是晚间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意外伤者根本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往往造成致命惨剧。
几年前,在南京,女子张某带着好友孙某驾车一同前往永利购物中心购物,在停车时遇到了困难,连续换了两个车位都未能顺利靠边停入车位。在这期间张某的手机响起,急着接电话的张某越急越乱最后干脆将大半身还未进入车位的车停下,接起电话同时催促后排的孙某下车。听到好友催促的孙某随即开门,这一动作使得骑行电动车正巧经过的李某撞上了突然打开的车门,头部着地。由于张某未将车按规定停入车位属于违停,同时孙某下车时疏于观察导致事故发生,最终交警判定机动车承担全责。
2016年初某日晚间,在南京,陈先生下班驾车回到居住小区。下车前特别注意观察了后视镜确定无车经过,他收起后视镜拔下钥匙。推门一只脚刚落地,只听一声惨叫,一辆电动车连同骑车吴女士在车门边倒下。待民警赶到现场,陈先生满脸大写着“懵”字:“我下车前特意观察了后视镜没有人,她从哪里“冒出来”的?经过民警调查,原来陈先生观察后视镜时与骑行电动车的吴女士横向距离较远,后视镜形成盲区,然而就在陈先生拔下钥匙的这段时间吴女士靠近了车却未被发现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最终交警判定机动车承担全责。
交警提示:近日兴起的“荷兰式”开车门法,是避免这种意外的最佳开车门方法,也就是左驾用右手开车门,右驾用左手开车门。当你使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就会很自然地向外看。既不会消耗太多体力,又能高效避免交通伤亡事件,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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