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职工 单位也要缴保险

2014年01月22日 09:59:00 | 作者:藕小节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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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女士在2012年10月,与一家婚纱摄影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单位承诺试用期后为员工缴纳社保。可直到今年1月,齐女士到社保中心查询后才发现,试用期的三个月,单位没有给她缴纳社保。那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呢?

齐女士说,她向单位提出试用期三个月,要给缴纳社保时,这家婚纱摄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解释,因为有行业的特殊性。由于员工的流动性非常高,因此不可能一入职就给员工缴纳保险,一般都是试用期过后稳定下来了才会给员工补交。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齐女士已经工作一年多,也顺利通过了试用期,她多次要求单位补上试用期内保险的问题,迟迟没有答复呢?这位主管表示,齐女士并没有反馈给他们人力资源部,而是多次向她的部门主管反映,部门的主管领导对业务比较精通,但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并不很深厚。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即使是在试用期,双方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协调,婚纱摄影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会尽快为齐女士补交上试用期三个月的漏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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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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