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贩卖的是一种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去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二类精神药品名录,属于毒品。
2023年10月10日晚,男子张某在泗洪以600元每只的价格贩卖2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10月12日晚上,又以550元每只的价格售卖2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被列为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意味着,依托咪酯已经是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的违法犯罪处理。
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张某交代,他看到新闻后得知依托咪酯属于毒品,但是仍然采用隐秘的交易方式贩卖。昨天,法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连同前罪剩余刑期10年5个月16天,并处罚金5万5千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2,被告人张某的违法所得,23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新型毒品依托咪酯作为一种具有麻醉效果的化学物质,主要被不法分子藏匿于电子烟、香烟等产品中,一旦吸食,极易产生依赖。一旦吸食,会让人达到短暂的上头的快感,极易让人形成依赖,大剂量吸食会影响吸食者的情绪,思维,以及行为举止,对脑补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认清新型毒品,切勿被上头电子烟迷惑,且不可因好奇或者追求刺激而触碰法律红线
为了让青少年更深刻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宣传禁毒的重要性,昨天,法院邀请了宿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们旁听庭审。学生们表示,毒品是危害人体的行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