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栖霞区一高层住户的业主向解忧帮反映,说他们小区一楼商铺的装修动静有点夸张,竟然往下“挖”出了一间上百平方米的地下室,让楼上的业主心里有些发慌。
弘阳燕江府小区4号楼位于南京栖霞区燕子矶街道,是一栋商住两用的高层建筑。住在该栋楼的业主肖先生不久前发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2023年11月,一楼商户在装修时,不仅破坏门口的景观绿化,移走了6棵大树,还在商铺下方“挖”出一间上百平方米的地下室。
“11月15号去现场看了很惊讶,地下室都已经建好了。”据肖先生介绍,小区层高33层,一二层原本是售楼处,现在改成商铺;三层以上全部是住宅。商铺私自开“挖”地下室,不仅侵占小区地下公共空间,还影响了整栋楼的安全。
“如果是独立的门面,随便怎么挖我们不会介意的。但是这个是三十三层楼的高层,万一倒掉或者有裂纹隐患,我们该怎么办?”肖先生称。
根据业主的指引,记者发现该商铺门口设置了围挡,多名工人正忙着搬运建筑材料。进入商铺后,能看到楼梯下方的水泥地有被切割的痕迹。地面被切开后,浇筑了可以通往地下室的楼梯。
在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后,记者前往负一楼地下室。地下室层高约3米,面积有一百平方米左右,房顶有水泥浇筑的大梁,四周也全部是水泥墙面。
“整个地下空间,我们都没有挖,也没有改造,是原来就有的,属于开发商赠送面积。”商铺负责人崔先生坦言,商铺只有一二楼有产权,面积约200平方米,地下负一楼没有产权。
按照崔先生的说法,商铺整体装修好之后,很可能经营汽车美容,一二楼用来办公,负一楼则用于休息。
弘阳燕江府小区是由弘阳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在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已经和其他业主一起,前往现场商铺查看过,但对于地下室究竟是什么时候建的,建设用途是什么,她并不掌握,建议记者去城管部门了解情况。
商铺地下室确为违建 待安全鉴定后再研究恢复方案
随后,记者与栖霞区城管部门取得了联系,执法队员表示,此前他们已经介入此事,该处地下室面积为99.38平方米,经规划部门认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应限期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部门已经向承租户下发了告知函,要求其不得在地下室内进行任何装修改造行为。目前,城管部门已经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跟栖霞区住建部门联系, 先对地下室涉及的4号楼做一个主体结构的安全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及时回应业主对房屋安全方面的关切。同时,向市级部门申报,对地下室商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限制网上交易和过户行为。”南京栖霞区城管局法制监督科科长徐炜表示,由于该处商铺并非独立的门面房,因此地下室不能简单拆除或者用土一填了之,考虑到4号楼整栋楼的安全,待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来后,确实需要加固的,还必须请专业的机构设计回填方案,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后期,他们也会依法依规向违建当事人进行追缴。
违法地下室系搭建房“顺风车”?项目经理做出回应
城管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既然是违章建筑,就必须恢复原样,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要对违建当事人进行处罚。此外,还有一个问题让人心生疑惑,上百平方米的地下室究竟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商铺的主人究竟有什么来头?
知情业主王先生表示,据他了解,商铺下方的这处地下室不是新挖的,也不是新建的,而是施工单位在进行房屋主体建设时搭了个“顺风车”,提前预留好的。
“这个商铺的房主是小区的建造商,只不过是在建造的时候,就已经偷偷预留好这个地下空间了。施工项目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给他自己搞这个地下室,等于是想些糊涂心思,想占便宜,建地下室的材料哪里来?他不可能自己再掏钱买吧?”业主王先生称。
据了解,弘阳燕江府小区是由江苏省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的,施工方项目负责人为王凤亮,几经周折,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王凤亮。
记者问:“当时那个地下室是和房建一起建的?还是后来挖的?”
王凤亮回复:“一起建的。”
记者继续提问:“规划图纸上当时没有地下室,怎么就建了起来呢?”
“ 现在我不好回答你,好吧。”针对违法建地下室的问题,王凤亮不愿做更多的解释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然而,让人不解的是,既然上百平方米的地下室没有规划,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王凤亮为何要铤而走险私自进行建设呢?事情还得从他和商铺主人的关系说起。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购买商铺的人叫周巧芳,其丈夫为王凤友,那么,商铺购买者的丈夫王凤友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王凤亮,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江苏省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办公室姜主任表示,王凤友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当时分管弘阳燕江府项目的建设。而王凤亮则是这个项目的直接责任人,也就是项目经理。
记者询问王凤亮和王凤友是什么关系。“我知道的是他们两个好像是兄弟关系吧,王凤亮是哥哥,王凤友是弟弟。”江苏省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姜主任介绍。
姜主任表示,王凤亮目前已经离职了,王凤友虽然在职,但他本人最近一直都在国外,至于他们在项目上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建设地下室的问题,只有等王凤友回国接受城管和住建部门的调查后,才能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
同时,姜主任还表示,如果项目经理和分管副总存在问题,公司也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违反法律的事,碰都不能碰,触碰的是法律,有什么好讲的?也不要公司去规定,法律上就有规定,房子怎么建设法律上也有标准(规定),你违反了什么样的情况,要相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个都有相关的规定。国家法律上也有规定,房子的建设是终身责任制,你项目经理建造这个房子,包括以后出了问题,他还是第一责任人,当然公司有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了。”姜主任介绍。
记者了解到,弘阳燕江府小区是由弘阳和招商地产联合开发的项目,2018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监理单位为南京思圆房地产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于商铺下方这处近百平方米的地下违建,开发商、监理单位以及验收主管部门是否知情?此事后续,解忧帮将继续关注。
(《零距离》记者/吴传勇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