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鱼团伙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长江鲸鱼、草鱼、鲈鱼等渔获120公斤,并扣押皮划艇一艘、电鱼器一套、运鱼车一辆。
2023年12月初,扬中警方获悉新坝镇陆家港附近江域有人使用非法装置捕鱼,扬中公安水警大队、新坝派出所立即周密部署,开展情报研判,制定抓捕方案,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新坝镇护渔队,采取联合巡线、蹲点守候等方式,对重点目标区域和嫌疑人布网抓捕,12月27日凌晨,新坝镇护渔队在新坝镇陆家港与雷公搭界江域附近发现了一辆嫌疑车辆。
新坝镇护渔队郭太忠:“这辆车在前十天左右我们就已经发现过一次,行迹比较可疑,我们猜测可能不是垂钓,就是用电捕鱼这种工具进行违法捕捞。”
当即,新坝镇护渔队分两组分别对车辆及附近江边进行布控。深夜2点半左右,江中传来了皮划艇发动机的声音,4点左右,布控在车辆不远处的护渔队员发现停在路边的车子突然启动,两名队员当即就赶上前去,将人员控制住,并拨打110报警。
扬中新坝派出所副所长张军:“我们公安机关接到我们新坝护渔队的报警之后,我们凌晨4点钟及时赶到了江边,会同我们新坝护渔队的工作人员,在新坝镇就是我们这段陆家港段江域,抓获了涉嫌电捕鱼的王某,查获草鱼鲈鱼等鱼种总计是120.3公斤,并扣押了作案用的皮划艇,电鱼器还有车辆等。”
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后,扬中警方循线追踪抓获来了嫌疑人欧某及蒋某。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欧某是工友,喜欢到江边钓鱼以饱口腹之欲,偶然机会认识了蒋某,三人合谋,由王某、欧某到江中捕鱼,由蒋某负责销赃,获取非法盈利。之后,王某、欧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相关的电捕鱼设备,并多次前往江边踩点后,最终确定在新坝镇陆家港附近江域实施非法捕鱼行为。
扬中新坝派出所副所长张军:“王某、欧某和蒋某,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据了解,嫌疑人到案后,扬中警方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捕、销全链条打击涉渔违法犯罪侦查工作。目前,3名嫌疑人审查审讯和下游客户甄别抓捕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陈茂才 蒋春梅 朱秋蓉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