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座莲蕨、金毛狗蕨,这是两种植物的名称,热爱绿植的朋友可能不陌生。但是提醒大伙,这两种植物千万不能私自采挖、售卖。昨天(12月26日)下午,扬州经开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三人因为采挖、售卖这两种植物,被判刑的同时,还要道歉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兴为谋取利益,至广东某山头采挖观音座莲蕨、金毛狗蕨,后出售给被告人冼某金600余株。而得知冼某金手上“有货”,“圈内人”张某国又从冼某金手中收购部分金毛狗蕨运至扬州非法出售。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张长云:“我们扬州民警在我们扬州某花卉市场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店主张某国售卖的植物是国家保护植物,至此案发。”
警方顺藤摸瓜,一举将嫌疑人杨某兴、冼某金、张某国抓获归案,经鉴定,三名被告人出售或收购的金毛狗蕨、观音座莲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植物。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张长云:“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损坏珍贵植物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它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以及其制品的,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2株即构罪,10株属于情节严重。”
法庭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出售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情节严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决杨某兴、冼某金、张某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判决现场:“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 。”
同时,三名被告人还需要承担生物资源损害赔偿费用。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