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6日),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队获悉,12月20日12时许,民警在沪武高速荷叶山服务区警务站对一辆红色小车检查时,车内散发出大量酒气,随即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快测,发现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让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吹气数值为3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查处刚开始,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王某还淡定的告诉民警:早上无聊没事做就和几个工友一起喝了酒,自己喝了一瓶啤酒和少量的白酒,且此前也没有因为酒驾被查处过,期间并未开车,看同伴犯困,便自告奋勇的帮其开车行驶了。
随后王某逐渐焦急起来,竟希望民警能够对其“通融通融”。最终,驾驶员王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告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求情都是无用功,白费力气,若你无视法律任性而为,不仅将面临法律的惩处,同时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朱德良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