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的刘某4个月盗窃96块交通标识牌变卖,非法获利两万余元。今天(12月26日),记者从扬州仪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已经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
刘某家境虽然普通,父母却对其异常溺爱,养成他好吃懒做的性格。婚后的刘某仍不思进取,甚至做起了“梁上君子”,妻子也跟他离了婚。
缺钱的刘某,无意间瞥见路边的交通标识牌,想到金属材质应该能卖不少钱,下手前还找废品收购人员询问了价格,后在一个没有公共视频的地方实施盗窃。得手后,他胆子越来越大,交通标识牌也越偷越多。
很快,路政部门发现标识牌失窃,于是报了警。公安机关调取视频后发现这个“标识牌大盗”竟是“老熟人”刘某,直接将其抓捕到案。
经审讯核实,短短4个月,刘某作案二十余起,窃得交通标识牌96块,价值两万余元,所有交通标识牌已被销售一空。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的处罚。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陈宏宇 夏晓燕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