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暂扣驾驶证期间又醉驾 “醉”上又加罪

2023年12月23日 09:29:08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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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又醉酒驾驶机动车,威胁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终被判处刑罚。12月23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郑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2年9月21日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一千元。2023年2月11日22时许,郑某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郑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3mg/100ml。

  海州区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且郑某某因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又在暂扣驾驶证期间内再次醉酒驾驶,酌情从重处罚。根据郑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酒精的作用对驾驶人的驾驶能力有着严重影响,当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一定数值,驾驶人会因为酒精麻痹导致视野缩小、视线不清、反应迟缓、判断能力下降等情况,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驾驶人更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此“醉”到彼“罪”仅在一瞬。

  元旦和春节将至,无论家庭团圆或是好友相聚,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做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连法轩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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