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非现金支付方式受到了社会的青睐,由此也带来了拒收现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10月到2024年4月,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整治拒收现金专项行动。
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支付工具,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拒收现金的行为呢?
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货币金银科副科长彭忠军介绍说:“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明确告知不收现金的行为,或是在收费过程中明确表示不收现金且拒绝提供其他支付现金渠道的行为。如果商户表示可以通过银行代收方式解决现金支付的行为,以及商户与客户间因人民币材质或整洁度问题产生的矛盾,不属于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将全面覆盖各类商家和机构,包括零售、餐饮、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确保公众在任何场景下都能使用现金支付。对于整治行动的具体措施,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现金支付;加大执法力度,对拒收现金的商家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等。市民如果遇到拒收现金违法行为,可通过政府热线12345、金融消费保护热线12363、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投诉电话85792382进行投诉、维权。
(《零距离》记者/路辉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