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以真金白银的帮扶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激活江苏文化企业发展动能。
增值税在企业税费支出中占比较大。此次政策明确,将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企业带来利好。位于南京新街口的这家特色书店,是大众书局打造的新型书店,开放的阅读空间,浓香的咖啡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来打卡。作为图书发行企业,大众书局可以享受这项政策,每年可以节省300-400万元的税款,为他们加快实体书店创新探索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这些税收优惠是给到实打实的帮助的。大众书局这些年一直在开新的书店,主要是新型的社区型的书店。同时我们也会把这部分资金用于提高员工收入,增加了我们实体书店作为半公益型的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的信心。”江苏大众书局文化产业集团办公室主任张洁 表示。
同样享受到文化企业这一政策的还有江苏邮政,他们去年一年重点政务图书销售达到数十万册,享受税费优惠超百万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报刊发行局副局长高敏告诉记者:“我们享受到的税费优惠将用于城市‘诚信报刊亭’建设,公益阅读活动开展,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学校帮扶等。我们还将积极增加运营投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拓宽发行服务范围。”
此外政策还提出,2027年12月31日前,对专为少年儿童、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等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增值税100%先征后退。其他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增值税50%先征后退。政策优惠助力之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文化产业呈现恢复向好的发展态势。全省10896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资产总规模达2.8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547.5亿元,利润总额440.7亿元,文化核心领域、文化新业态行业、文化服务业企业均呈现较快增长。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