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已故演员周海媚的电子病历截图遭泄露,引发网友愤怒。今天(12月14日),警方通报称,泄露者为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周海媚工作室
律师说法:
民事责任
不管是谁泄露了周海媚女士的病历,都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无论是周海媚本人,还是她的家人,显然不希望病历信息这样的隐私被曝光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即便是已经过世的人,仍然享有隐私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周海媚女士的家属也可以向涉事人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及行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一)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根据警方通报,本案信息的泄露者是医院的工作人员,目前已经受到治安处罚。如果该工作人员是医生或护士,其还会接受行业处罚,面临着暂时停止执业或者直接被吊销行医资格的处罚。
刑事责任
泄露公民隐私,如果是有意用公民的隐私、信息售卖盈利,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根据警方通报,涉案人员泄露他人隐私的目的是出于炫耀而非营利,因此不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提醒
斯人已逝,无论我们多么惋惜不舍,都应该还她及家人一片安宁。任何消费逝者、 甚至利用逝者隐私盈利的行为,不仅毫无道德,还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上海博和汉商(常州)律师事务所 陈帅律师
新闻来源:潇湘晨报、@周海媚工作室、@平安北京顺义
(江苏新闻广播/朱霏霏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