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2月12日上午,伴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孙某徇私舞弊减刑一案在高淳法院开庭审理。高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头担任审判长进行主审,高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进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高淳区级机关工委领导及部分作风建设监督员旁听庭审。今天(12月14日),记者获悉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利用担任某监狱副监区长期间,利用分管该监区罪犯生产劳动等职务便利,接受服刑罪犯王某、杨某两人委托亲属所送的现金、香烟等财物,为王某、杨某违规夹带香烟、调整生产工作岗位、呈报减刑等方面提供帮助,致使上述2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罪犯获得减刑。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各环节有序进行。被告人孙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进行了忏悔。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具体表现,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下一步,高淳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零距离》记者/刘舒 淳法轩 程龙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