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走深走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两超一非”等问题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违法案件。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淮区某水果店进行检查,并对其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经检验,该水果店销售的产品“杨梅”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主要抽检的范围是水果店,抽检的品种一些时令水果。经过检测我们发现一家水果店的杨梅检测出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这两种食品添加,根据食品安全标准,这两种食品添加剂不能在新鲜水果中使用。”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闫良艳说。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8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行政指导和跟踪督查,当事人进一步完善了进货查验制度。“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主要起到一个防腐的作用,防止在采摘运输过程中腐烂,糖精钠是人工合成的甜味剂,会增加甜度改善口感。”
此外,此次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西点坊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生产蛋糕案;睢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店经营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粉皮案;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熟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罗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贺某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菇蔬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扬州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泰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目前,所有案例均已按相关规定处罚。
(《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