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依照法律规定不能上道路行驶的私家车重新上路,镇江丹阳一男子“脑洞大开”,利用自己经营修理厂的便利,物色、“克隆”与自己同品牌、同款型、同颜色的他人车辆,套牌后违法上路。却没想到,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了。12月13日,丹阳警方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冤,解释不清
“那天我明明没有开车出去过,怎么就有违停通知了呢?我老婆那边都解释不清了,请你们帮我查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11月底,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一号窗口,群众姚先生语气焦急,申诉其未驾驶车辆外出,却收到违停提醒短信。
工作人员随即调取号牌为苏LF***6号的蓝色五菱面包车的违停照片。乍一看,款型、车号、颜色均与姚先生的车辆一致,放大图片仔细比对,发现监控照片上的“苏LF***6”比姚先生的车多出一个不起眼的装置,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信息反馈给交警大队秩序中队。
哟!狡兔三窟
接线索后,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车辆疑似交替使用多副车辆号牌。但驾驶员利用车内挡板有意识遮挡脸部,车主身份一时难以确定。
侦查人员专治各种“狡猾”,经全方位查证摸排,嫌疑车辆的一处落脚点逐渐明朗——市界牌镇一汽车修理厂。但此后几天,该车未在此处“露面”,案件陷入胶着状态。
躲?挖地三尺
侦查人员没有气馁,坚信自己的判断。经多日蹲守,12月4日上午,在该修理厂附近,一辆与嫌疑车辆高度相似的蓝色面色车出现了!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会同界牌中队反复查证,确认其就是之前悬挂“克隆”苏LF***6号牌的嫌疑车辆。
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丰伟依法对该嫌疑车辆进行扣押,并将车主——修理厂老板韩某带至界牌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嗨!真相大白
面对确凿的证据,韩某交代了其“克隆”他人车牌的前因后果。原来,韩某的车辆实际号牌为苏L***44,依照法律规定,车辆当前出于不能上路行驶的状态。韩某为此苦恼不已,便想着利用自己经营汽车修理厂的便利,留意来厂车辆,物色几辆与自己私家车款型、颜色一样的面包车,“复制粘贴”其号牌。“我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就伪造了几块牌照换着用,还注意选择监控分布相对较少的路段行驶,以为这样交警就抓不到我了,没想到……”韩某垂头丧气地说道。
12月6日,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人韩某被给予罚款伍仟元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12分,真是得不偿失!
镇江丹阳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假牌、套牌,变造、改装机动车等,是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李晓鹭 邵臻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