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9日),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八大队获悉,该大队民警在横梁公安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车有异,检查后发现后座一人手抱孩子在怀,本来核载五人的小车实载六人,超员一人。
民警对其处罚时,驾驶人称婴儿不算超员。对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车辆应尽量坐在后排,并正确使用儿童座椅。随后,民警对其超员的违法行为处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的婴儿、未成年儿童。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张蕾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