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赵女士原本以为离婚了,就能和嗜赌如命的前夫划清界限,开启新生活。可怎么也没想到的是,离婚后,前夫还不断来骚扰纠缠,让赵女士的生活苦不堪言。赵女士要如何摆脱这样的困境呢?今天,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亮介绍,“离婚的时候约定,双方名下的房屋给赵女士,在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就离婚了,但是前夫朱某始终在房屋内不愿意出去,然后赵女士报警处理,朱某才搬离了房屋”。2015年,赵女士因无法忍受朱某长期赌博的恶性,与朱某协议离婚。离婚后,赵女士好不容易才让朱某搬离了房屋。可朱某因为不工作,又欠银行和他人钱款偿还不上,于是长期向赵女士和她的家人索要财物,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就强行撬锁,搬运房子内的物品,甚至是恐吓等。赵女士也曾多次报警,但仍然备受困扰。今年6月份,在朱某再次滋扰自己的生活后,赵女士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亮介绍,“《反家庭暴力法》它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家庭暴力。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之后,第29条规定了,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是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骚扰、跟踪妇女,泄露、传播妇女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受害妇女可以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综合考量了朱某的各种行为,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朱某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训诫、1000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