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6日),记者获悉,12月5日7时35分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市区盐阜西路有一小型轿车肇事后由西向东逃逸。
接警后,大队迅速组织警力通过轨迹研判、视频跟踪、设点布控。民警于7时43分许在市区解放桥北侧辅道建行门前路段将驾驶人抓获。现场,民警发现驾驶员沃某神色紧张,一身酒气,经酒精测试仪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测试含量结果为171mg/100ml, 涉嫌醉驾。
民警随即将沃某移交大队事故中队并带至武警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询问,驾驶员沃某对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扬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零距离》记者/冯珂 通讯员/祝隽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