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并通告10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十二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即:着力构建全方位解纷体系,着力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着力构建改革创新体系和着力构建良性互动体系。在打造立审执全流程诉服绿色通道的同时,将构建商业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预警机制。措施还明确要深化涉企执行“全链式一体化”改革,推进破产审判全域智治集成改革,护航小微企业发展。
为了更好阐述宣传12条措施,现场还配套发布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个典型案例。现场通告的10个案例,分别用化解“民企纠纷有速度、维护民企权益有力度、保障民企治理有精度、守护民企存续有温度”四个方面回应了民企营业急难愁盼的问题。
扬州市中院副院长沈红表示,新措施出台后将细化举措、倒排周期、狠抓落实,用司法审判辛勤指数换取民营企业幸福指数。
(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杜望弦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