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队获悉了一起案例,车辆发生故障了,驾驶员没有及时寻求帮助,找清障救援车,而是用一根钢丝绳“自救”。
11 月 27 日晚上 22 时,高速十大队民警在海霞大道附近巡逻时,发现两辆大货车行驶缓慢,走近发现,原来是前车拉着后车在行驶,而且两车之间仅仅只用一根钢丝绳拉着的,民警迅速让大货车驶离高速。通过询问驾驶员得知,两辆车的车主都是后车驾驶员郑某的,当晚郑某从浦口区装了两件大件物品运往栖霞区,车子开到海霞大道时离合器片坏了,郑某看到前方还有1 公里左右的距离就有出口,就不顾危险,自作主张让自己的另外一台车拉抛锚车,想着下高速去修车。
还好民警发现及时,并未造成其他后果。事后民警对车主郑某,驾驶员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货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 100 元罚款驾驶证记1 分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员李某违规拖曳故障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除清障救援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曳故障车、事故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 200 元罚款。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周棋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