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生鲜超市打擦边球 监管部门首开罚单

2023年12月01日 15:54:43 | 作者:何畔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011df2960c134db287bfec371044e47d 47298475 2023-12-01 15:54:43 /a/20231201/011df2960c134db287bfec371044e47d.shtml

  从今天(12月1日)开始,在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严禁使用改变农产品本色的生鲜灯,走访中,我们发现,一些大型农贸市场生鲜灯整改比较彻底,但一些街边的生鲜超市,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处理呢?

  12月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位于平泰街的这家观棠集市内,一家水果店仍然在使用红光生鲜灯,见记者拍摄,销售人员赶紧将生鲜灯撤下。“哪个说今天来检查的,我们也不知道,就今天早上用了一会,后面不用了。”

  执法人员表示,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向辖区内的所有经营户进行了相关宣传,要求停止使用生鲜灯,但个别经营户还心存侥幸,在偷偷使用,从今天开始,这种行为将被处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罚单。在另外一家百果园水果连锁店,执法人员发现店内设置的光源全部为黄色光源,照射在柚子、香蕉、柿子等水果上,会对水果本身的颜色和新鲜程度产生影响,执法人员要求门店立即整改。“只要是照到水果的都要换,现在法律条款就是这么规定的,水果也是生鲜的一种,黄颜色的灯肯定不行,改变了水果本身的颜色。”执法人员说。

  而在这家刘姐菜篮子门店内,部分商户存在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内置灯带光源,更改不彻底的情况。在这家鲜肉销售摊点,记者看到,冰柜内的灯光红中带紫,改变了肉的本色。除此之外,一些销售鸡肉的摊点也存在使用其他颜色的光源。

  执法人员表示,按照《办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违规商家,将统一进行行政处罚,后期,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我们会对每个商户告知,每个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填写告知书,后期进行日常监管。 这些都是散户,一次不行我们就两次,两次不行我们就三次督促。”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石丹说。

  (《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汪泽)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