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道路救助基金成为救助交通事故伤员生命的“绿色通道”和“救命钱”。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江苏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案件12万件、垫付金额39.8亿元;累计救助120个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救助金额达179万元;受助者中非城镇户口占比超90%、危重病人占比61%、低收入人群占比40%、老人和儿童占比43%。受害人救助率高、基金循环利用率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江苏省救助基金成立于2011年,由省财政部门牵头,采用政府购买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日常运营,探索出独具特色、高效顺畅的“江苏路救”模式。基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率先实行统一政策、省级统筹、分工负责、专业运营。13个设区市、46个县(市)政府也都建立了救助基金协调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专业保险机构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保障救助基金运行质效。
2017年9月,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省政府规章形式的救助基金立法文件。近期,该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将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务费用纳入垫付范围。将申请垫付的时间由30个工作日放宽至60日;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划转资金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通过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管理体制,扩大使用范围,优化救助流程,提高审核时效,强化监督管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江苏救助基金实现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江苏救助基金坚持扶危救急、快速精准,持续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经过多年努力,已编织出一张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的保障网:在全省13个设区市、58个县(区)及部分远郊地区铺设了76个救助服务网点;开通了救助基金官网、统一服务电话96019、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咨询和申请渠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受害人获取救助的便利性,确保及时接受道路交通受害人垫付申请,及时审核、拨付救助资金。目前我省垫付案件平均审核时间仅为1.33天,远低于国家对救助基金垫付案件审核时限3天的要求。与全省400多家医院合作建立了“快速救助绿色通道”,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实行先抢救、再垫付,把握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完善一次性困难救助政策,受害人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残或者死亡,造成受害人或其家庭生活困难,可按规定向救助基金申请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困难救助资金,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或其家庭致贫、返贫的问题,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