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3〕15号)。同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公安局将配套制定《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政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现行人才落户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近3年落户总数达17.21万人,相当于政策实施前11年的总和,为苏州市引进各类人才发挥了强有力的政策引擎作用,人才落户已成为我市人力资源供给及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为契合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深化落实苏州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需要对现行的人才落户政策适度调整优化,以更精准有力的举措广聚英才。
即将施行的《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共十六条,相较于现行人才落户政策,新政“新”在哪?
“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扩大,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报审核流程简化,请一览详情《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政策亮点。
今年4月1日苏州积分落户政策先行调整,进一步敞开大门吸引流动人口迁入苏州。人才落户政策作为苏州市户籍制度的一部分,与积分落户政策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让更多人才选择苏州、落户苏州。
(《零距离》记者/路辉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