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连云港海事局了解到,日前,江苏海事局和连云港海事局联合颁布了《江苏沿海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制度层面统一江苏沿海港作船船员适任培训内容、统一考评要求、统一考试题库,推进江苏沿海港作船船员管理“一体化”发展。《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共计四章、三十五条、七个附件,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港作船界定、证书等级设定、持证条件和职务晋升要求、适任培训的规定、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的设定、船上实习的规定等方面的内容。《办法》适用于在江苏沿海港口及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江苏籍海船上任职船员的适任培训、考试及适任证书签发管理,受众群体主要包括:在江苏沿海港口水域及附近水域,包括港口港界线以内水域和港外锚地、航道及海上风电场等作业水域,从事航行、作业的江苏籍拖轮、油水供应船、油污水接收船、交通船、工程船、港内客船等船舶和所任职的船员,以及船舶所属的航运公司。
据介绍,该《办法》将有效解决此前存在的、因不同海事机构签发港作船船员适任证书适用范围、行政管辖区域和海事管辖水域不同等,影响区域性海船船员政策红利释放的问题及由此带来的海上安全监管风险,促进江苏沿海港作船船员自由有序流动,促进船员择业就业自由,激发港作船企业在船员招募、培养等方面市场活力。
(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通讯员/蔚萌 秦新华 图源资料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