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交警二大队公布了一起刚查获的酒驾案。2023年11月27日2时54分,一驾驶员鹿某因涉嫌饮酒驾驶在虎踞南路被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吹气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鹿某在被查获后交代,自己1点左右喝了三瓶啤酒。经民警询问,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鹿某表示自己还在考科目三,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鹿某能够吸取教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鹿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将面临1000元罚款。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鹿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滕晓武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