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5日,山东聊城冠县16岁的女孩小丹(化名)从9楼坠亡。生父认为,小丹遗留的笔记及生前与闺蜜的聊天记录显示,其长期遭遇养父母辱骂导致轻生。小丹去世后,生父发现女儿竟被以6.6万元价格配了阴婚。对此,小丹养父称,配阴婚是为给孩子“找婆家”。生父因此报警,希望警方追究养父母刑责。不过今年10月中旬,冠县公安局经审查后认为养父母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目前,生父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收养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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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养父母的辱骂是否构成家暴?
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如果构成家庭暴力,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的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养父母的经常性谩骂可能构成家庭暴力,但由于小丹已经去世,无法进一步深入调查,认定养父母构成家庭暴力的难度较大。
配阴婚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侮辱尸体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本案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行为人并没有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的行为,故不能以此定罪。
本案中,给女孩配阴婚确实存在买卖尸体的行为,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买卖尸体罪。
配阴婚这种对尸体的处置行为,按照当前《刑法》确实存在规制盲点。法律只有在因配阴婚行为关联性地产生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比如因配阴婚导致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才会介入。因此,配阴婚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为何不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就本案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公安机关通过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女孩养父母存在犯罪事实,所以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女孩生父如何维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配阴婚的行为侵害了女孩的人格权,所以女孩生父可以从民事法律角度追究养父母的相关法律责任,比如要求养父母将女孩另行安葬,赔偿因此支付的费用、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律师提醒
虽然目前配阴婚缺乏法律规范,但并不意味着配阴婚行为受到法律肯定。对于这种明显背离公序良俗、触犯公众情感的恶习,不仅要明确禁止,还应给予相应处罚,从而更有力地进行规范。
(江苏新闻广播/朱霏霏 红星新闻 澎湃新闻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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