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获悉,近日,润州法院对一损坏法院查封、拍卖房产的被执行人开出了一张2000元罚单,有力保障了买受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期间,被执行人因抵押房产被拍卖心存怨气,故在搬离过程中强行拆除部分固定装修装饰,造成房产价值损失。
事情发生后,执行局干警文尉任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训诫,并告诫其如不能积极改正错误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经训诫,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积极联系房产买受人协商赔偿事宜,后双方就房产损失赔偿达成一致,买受人也向法院说情希望能免除对被执行人的惩戒。
法官说法
尽管被执行人获得了买受人的谅解,但其行为终究是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据此,承办人决定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但鉴于其事发后能够积极改正错误赔偿损失,承办人决定从轻惩戒,将原本拟拘留十五天罚款一万元的处罚改为罚款2000元,并向被执行人释明这一处罚决定既是强制执行力度的要求,也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贯彻落实。在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下,最终,被执行人表示自愿接受法院的惩戒,买受人也对法院宽严相济的执行理念表示赞许。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润法轩 编辑/国正)